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阳江市中心支行关于阳江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阳府办〔2005〕2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国人民银行阳江市中心支行制定的《阳江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中国人民银行阳江市中心支行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阳江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打击经济犯罪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打击阳江地区洗钱犯罪,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根据国务院《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精神和省的统一部署,建立我市辖区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成员单位
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府办、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外经贸局、阳江海关、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法制局、阳江银监分局、外汇管理局阳江市中心支局、阳江军分区等为阳江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要求,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为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反洗钱工作办公室,组织开展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反洗钱职能机构,办公室主任由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主管反洗钱工作行长兼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根据中央、国务院有关反洗钱文件精神,制定阳江市辖区反洗钱合作的机制,协调各部门、动员全社会开展反洗钱工作。
二、职责分工
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承办组织协调阳江地区反洗钱的具体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阳江辖区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措施和可疑资金交易监测报告制度,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汇总和跟踪分析各部门提供的人民币、外币等可疑资金交易信息,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协助司法部门调查有关涉嫌洗钱犯罪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部署非金融高风险行业的反洗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