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大项目办公室(挂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公室牌子,副局级)
负责拟定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前期预备项目;组织对重大项目的咨询论证;承担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争取进入国家、省重点序列项目的审查转报和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调度;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重大建设项目的有关问题;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组织制定全市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对全市招标投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查;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稽察;组织开展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建设项目的稽查工作,对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市南部山区管理办公室(副局级)
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南部山区保护与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南部山区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南部山区保护与发展的管理办法和保护措施;组织、协调、论证南部山区保护与发展的建设项目;负责安排南部山区保护与发展的专项资金。
市服务业办公室(副局级)
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市服务业、商贸流通、现代物流、粮食、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储备和调控措施;安排全市服务业引导资金;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查、转报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14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6名,总经济师1名(副局级),发展规划研究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1名(正处级),市重大项目办公室(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2名(正处级),市南部山区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1名(正处级),市服务业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1名(正处级),处长(主任)19名(含稽察特派员3名)、副处长(副主任)16名。可配工勤人员10名。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市粮食(包括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工作。市商务局负责植物油、食糖、羊毛等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工作。
(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审核申报等有关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协调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申报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审核申报等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