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6.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扎实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制定选修课教学、研究性学习、评价制度和学生学分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措施。加快普通高中电子学籍建设,研究制定《内蒙古2012年高考方案》。指导盟市开展中考改革,督查落实自治区示范高中、优质高中将招生计划的50%分配到普通初中,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
7.深化中小学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理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体制,继续做好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会同编制部门,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协调推动高校、中小学岗位设置工作的实施。扩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牧区教育工作,推动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
8.深化民办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完善并落实鼓励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争取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促进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协调发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民办学校的管理和审批工作。
三、加强德育工作,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9.切实增强学校德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为抓手,积极开展全员德育、全过程德育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机融入教学全过程,发挥好各门学科的德育功能。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
10.大力开展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和艺术教育活动。全面总结“33211工程”实施工作。协助包头市做好2010年世界中学生排球锦标赛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学生体质调研,大力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对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的指导和检查,积极向国家申报2010年度建设项目。
11.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落实自治区及教育厅领导联系高校制度,积极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丰富民族团结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形式,组织开展高校红歌会和“我与民族师生的故事”征文活动。进一步深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继续办好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继续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网络宣传建设,做好舆论引导。
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12.着力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通过整合、重组、结对帮扶等多种途径,积极推进城乡对口支援,促进区域内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形成稳定的共建机制。鼓励县(区)域内率先实现均衡发展。
13.继续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严格落实《内蒙古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见》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有偿补课、滥订教材教辅资料、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等热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