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督促整改阶段(7月25日前)。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全市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组织各县区进行交叉检查,并派出督查组对各县区、有关部门进行重点督导和明查暗访。要对单位自查自纠情况逐项进行核实,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逐项督促整改到位。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并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责任追究。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查出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律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对工作不负责任,互相推诿扯皮,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进行行政问责,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检查评估阶段(8月26日前)。市本级和各县区要对开展交叉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情况认真进行总结评估。总结评估围绕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和制度机制建设情况等方面内容进行,市本级相关单位和各县区的总结评估报告于8月10日前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全市总结评估报告于8月中旬前上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本级和各县区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督促整改和建章立制,切实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省纪委全委会已作为今年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首要任务,被列为今年全省纠风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明显成效。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市建立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市纪委副书记薄成诚为召集人,市监察(纠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民政、农业、财政、教育、卫生、扶贫和移民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协调组,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负责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市农业局(市减负办)配合。其中,失地农民基本保障专项治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国土资源、民政、财政、教育、卫生、扶贫和移民办等部门配合;对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物价、财政、法制办、城管委、规划等部门配合;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由市民政局牵头,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各县区也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设立相应的办事机构。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级监察机关、纠风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严明工作纪律,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