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财政阳光运行意见的通知


  7.积极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加快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构建从资产形成、使用到处置全过程的有效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监管,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有偿使用收入作为非税收入纳入财政管理。

  (二)健全推进公共财政阳光建设的信息公开机制。

  1.明确公共财政信息公开范围。将涉及公共财政政策的相关法规文件、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财政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行政审批、工作动态等信息,纳入公共财政信息公开范围,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

  2.加强公共财政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各级财政部门主动公开的公共财政信息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部门网站等载体及时依法依规予以公布。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办事大厅、行政服务中心等行政服务场所,或在主要办公场所设置办事窗口,为群众申请公开信息提供便利,确保依申请公开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3.健全公共财政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健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领导体制。健全公共财政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健全公共财政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和责任;健全公共财政信息监督考核、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进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

  (三)建立健全公共财政阳光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

  1.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各级财政部门对涉及公共财政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大项目立项、大额度财政资金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要实行集体决策。在决议酝酿阶段,要通过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决策评估、群众听证、决策公示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在集体决策阶段,领导班子成员要对议题明确表示态度,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要形成会议记录。

  2.加强对财政权力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权特别是专项财政资金分配权、收入减免权、监督检查权、审核审批权、行业监管权、行政处罚权等权力进行梳理,进一步规范财政自由裁量权,编制财政权力目录。对财政权力行使流程进行优化,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目录和流程图都必须向社会公开,强化对制度和流程执行情况的监督,增强对权力制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