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应急委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推进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区(县级市)、街(镇)、社区(村)的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完善工作制度。
(三)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危险源、危险区域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完善动态监控机制;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风险隐患会商评估机制,在现有会商评估机制的基础上,强化主动预防,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概率;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机制,提高公众的知情度、参与度。
三、提高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水平
(一)制订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实际,有目的、有计划地推进专项应急预案的制订。
(二)编写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进一步完善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由预案制订部门编写操作手册。
(三)深化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全面总结2009年全市应急演练大比武活动经验,按照国务院应急办应急演练操作指南的要求,加强对全市各类应急演练的规范和指导。
(四)加强对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的督查工作。完善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备案机制。
四、强化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
(一)延伸值守深度。进一步完善各区(县级市)政府、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值班制度建设;推进各区(县级市)、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总值班室的设置,作为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的内设机构;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组织在2010年6月前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充分发挥基层信息报告员的作用,确保信息畅通,实现值守工作“纵向到底”。
(二)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水平。拓宽信息渠道,通过各区(县级市)、各有关部门报告的信息、新闻媒体报道中涉及的信息、境内外网站登载的信息,针对每个时期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及领导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通过约稿形式,挖掘深层次信息;贯彻落实《广州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办法》,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考核,定期通报各区、县级市、各单位信息报告情况,有效防止突发事件信息迟报、瞒报、漏报;加强信息报告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五、加快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