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卫生监督工作
制定下发了《甘肃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与管理办法》、《甘肃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协调省食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全省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
组织对天水市区主街道、城乡结合部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并对无证行医、非法行医、游医进行了清理整顿。共检查辖区内医疗机构217家,警告17家,取缔55家,没收药品98箱,折合人民币约18万元,没收各类医疗器械37件,罚款11家,对一户态度恶劣拒绝卫生监督的非法行医诊所进行了电视曝光。
组织开展白银市城市饮用水水质常规监测工作。2009年全年应采集水样295份,实际采集水样292份,其中,末梢水水样215份,二次供水水样53份,出厂水水样24份,监测合格水样181份,合格率为61.98%。
组织对庆阳市西峰区6户集中式餐具消毒服务机构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对洗消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和经检测不符合卫生标准的3户餐具消毒服务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五、中医药工作
开展了2010年度甘肃省中医药科研课题评审工作,共有66项课题获得245万元的资助。其中,“真气运行法对慢性乙型肝炎的临床疗效评价”、“甘肃陇西产黄芪对代谢综合征脏器保护的基础及临床研究”等15项课题被确定为2010-2011年甘肃省重点中医药立项课题,共资助经费160万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式批准命名华亭县、宁县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至此,全省共有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11个,分别是:民乐县、庆城县、庄浪县、凉州区、白银区、秦安县、民勤县、甘州区、敦煌市、华亭县、宁县。
截至本月底,兰州、天水、庆阳、平凉、白银、陇南、武威7个市卫生局设了中医科。其中,平凉市的县(区)卫生局配备了中医药专职管理人员,崆峒区、华亭县、静宁县卫生局单独设立了中医股。庆阳市宁县、庆城县、华池县、镇原县配备了中医药专职管理人员,其余县(区)卫生局均为兼职管理人员。陇南市西和县、文县、康县、徽县配备了中医药专职管理人员,其余县(区)卫生局均为兼职管理人员。天水市麦积区、甘谷县、秦安县单独设立了中医股,其余县(区)卫生局均配备了兼职管理人员。兰州市、白银市、武威市的县(区)卫生局未设中医药管理科,未配备中医药专职管理人员,均为兼职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