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做好基层医务人员培训
(一)实施在职卫生人员培训。按照全省培训标准和计划,完成每所乡镇卫生院3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制定并实施免费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和招聘执业医师计划。(由市卫生局负责,市人事局、市财政局配合)
(二)制定社区适宜技术专业培训计划,组织技术指导组在各区不定期开展病例讨论、疑难病案分析等技术讲座,提高社区医师的诊疗水平。完成2009年度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培训任务。(由市卫生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三)在社区、农村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的人员培训、技术推广。继续开展乡医中医中专学历教育、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和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市人事局、市财政局配合)
(四)按照《西安市“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要求,接收医学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由市人事局负责,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配合)
(五)制定优惠政策,鼓励返聘退休医生到乡镇、社区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市人事局、市财政局配合)
(六)进一步加强卫生支农工作。落实我市城市三级医院支援远郊7区县医院并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继续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市人事局、市财政局配合)
(七)落实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服务一年以上的政策。(由市卫生局负责,市人事局配合)
(八)鼓励高校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从2009年起,对志愿去乡镇卫生院、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三年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由国家代偿学费或助学贷款。(由市人事局负责,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配合)
八、研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一)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着手制定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由市卫生局负责,市人事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二)制定我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制定完善我市医疗服务市场准入标准和程序。(由市卫生局负责,市发改委、市规划局配合)
九、落实基本药物制度
2009年,按照国家公布的基本药物目录,强化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工作的管理,满足患者需要,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