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加强县(市、区)、乡(镇)两级政府和村庄集体投入力度,为我市各级环卫工作机构提供经费保障,同时,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建设工作。
(二)出台环卫工作经费配套措施。
各县(市)、区要建立环卫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在保证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城市规划区内应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其他乡(镇)、村可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用负担机制,支持建立健全乡村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和管理制度,解决环卫工作经费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垃圾产生量日益增长,引发的种种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建立健全市、县(市)、乡(镇)、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作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载体,主要领导亲自抓,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乡(镇)要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度,确保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强化监督,认真考核。
市、县(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全覆盖、无缝隙”和“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对本辖区内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序。
(四)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市、区)、乡(镇)、村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手册和在各村建立宣传墙等方式,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了解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的危害性,明白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工作对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性,逐步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培养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增强群众自觉参与意识,更好地推进该项工作顺利实施。
以上意见,望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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