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龙岩市新罗区岩山乡元青村煤矿等六家煤矿申请变更(补发)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闽经贸许可〔2005〕104号)
龙岩市新罗区岩山乡元青村煤矿等六家煤矿:
我委于2005年 11月8日以来先后受理了你们提出变更(补发)《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根据《
煤炭法》、《
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煤炭生产许可证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以下6家煤矿办理证书变更(补发)手续:
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岩山乡元青村煤矿企业名称变更为龙岩市新罗区岩山乡元青村煤矿,矿长由吕勤竹变更为吕勤国;井田面积由1.6479变更为1.6632平方公里;主井坐标由 X:2782910 Y:39514100 Z:360变更为X:2782934 Y:39513892 Z:357.5。
二、龙岩市新罗区中城煤矿的开采范围标高由560米至436米变更为560米至440米。
三、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南卓村石桥坑煤矿的矿区范围变更为:
1、2806580 39520055 2、2806035 39520750
3、2805820 39520600 4、2806360 39519910
标高:425米-252米
3、2805820 39520600 4、2806360 39519910
5、2806280 39519830 6、2805750 39520530
标高:425米-240米
5、2806280 39519830 6、2805750 39520530
7、2805450 39520300 8、2805990 39519590
标高:425米-196米
7、2805450 39520300 8、2805990 39519590
9、2805590 39519290 10、2805060 39520000
标高:425米-330米
9、2805590 39519290 10、2805060 39520000
11、2804760 39519760 12、2805300 39519070
标高:425米-401米
11、2804760 39519760 12、2805300 39519070
13、2805000 39518830 14、2804480 39519530
标高:425米-326.9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