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园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郑政文〔2010〕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巩固经济回升基础,实施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根据我市建设“三化两型”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总体部署,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现我市园林绿化事业跨越式发展,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思路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生态文明的要求,以建设生态郑州、宜居郑州和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以完善绿地系统生态功能为主线,以大型公园绿地建设为载体,以规范化、数字化、精细化管理为手段,不断创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提升城市景观品位和人居环境质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
2.工作目标:市区新建绿地5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公共绿地10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完成或开工建设市级大型公园绿地3个以上、区级公园7个以上,建成开放游园11个以上;新植乔木50万株、月季及其它花灌木400万株;屋顶绿化3万平方米。全市新创建园林单位、园林小区60个以上。
3.工作思路:坚定一个目标,抓住两条主线,开展三个活动,做好四项工作。
坚定一个目标: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
抓住两条主线:以西流湖生态园区为重点的大型绿地建设与改造、以完善法规制度规范为重点的园林绿化管理。
开展三个活动:省级星级公园评选活动、公园广场文化节活动、“绿城”变“花城”建设活动。
做好四项工作:冬春季节园林绿化整治、林阴和景观道路建设、空间立体绿化建设、园林绿化科研推广。
二、工作任务
(一)坚持抓好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龙头的系列创建工作
1.全面推进省会郑州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认真查找差距,完善创建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目标,细化指标任务,开展大规模公园绿地建设活动,掀起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高潮,力争使我市2010年底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试点城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