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一)延伸值守深度。进一步完善各区(县),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值班制度建设;继续推动各区县政府设立专门值班室,明确归口各区县应急办管理,并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推动镇(街道)和村(居)等基层组织在2010年6月底前实现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实现值守工作“纵向到底”。
(二)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水平。继续拓宽信息渠道,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加强研判,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质量;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汕头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情况考核通报试行办法》的要求,定期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有效防止突发事件信息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的发生。
(三)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制度。适时召开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会商会,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重点,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告针对性。
四、完备应急管理保障体系
(一)加快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现有合同制专(兼)职消防队伍或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或确定“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区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于2010年6月底前把区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送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明确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目标和任务,出台相关的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推进应急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和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二)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力度。继续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制度,应急管理所需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
五、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作用
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为应急管理专家参与应急管理科技攻关创造良好的氛围;充实、调整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作用;推进应急管理专家参与省、市内外应急管理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综合水平;将《2009年汕头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研究课题》研究成果汇编成册,印发基层各单位。对于个别优秀的研究成果,向市科技局推荐申报科技进步奖。
六、强化应急管理区域合作
根据粤东五市应急联动合作协议,推进与梅州、汕尾、潮州、揭阳、河源等兄弟城市之间应急管理的交流与合作,并不断扩大区域合作范围;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机制、联合演练机制、资源共享机制、联合培训机制、学习交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