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测绘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构建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紧密结合全州经济发展和社会信息化需求,加快建设全州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构建州级基础地理信息公用平台,促进地理信息在电子政务、公共安全、位置服务等方面的广泛应用,保障政府、企业以及人民生活对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的需要。建立GIS数据库,对1:500-1:2000数字线画图进行资料加工,进入GIS资料平台,建成1:500-1:2000市区(县城)基础地理信息库。建立本区域内1:1 000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库,数字下射影像数据库、数字线划数据库。购置1:1 0000数字线划图(DLG)、数字高程模型(DEM)、数字正射影像图(DOM)产品,建立全州行政区域的1:1 0000地形图数据库。
(二)加强测绘成果和地图管理。推进测绘档案资料管理信息化,落实测绘成果异地备份制度。完善测绘成果及目录汇交制度,提供政务和社会需要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完善测绘成果安全保障体系,做好测绘成果保密和使用监管工作。完善地图审核制度。
(三)做好测量标志保护和维护工作。落实测量标志土地使用有关规定,对全州永久性测量标志进行初始发证。建立健全测量标志管护制度,州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州各等级测量标志的保护、管理、维修,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本区域内测量标志的保护、管理。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同乡(镇)、村签订保护目标责任书。州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测量标志点相关资料及测量标志管理信息系统。依法规范城市坐标系统审批。
四、加强测绘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地图市场监管。每年由州国土资源局联合工商、公安、文化、教育、外事、新闻出版等单位对地图市场集中清理整顿,建立检查机制。建立地图市场监管机制,把测绘行政执法纳入国土资源执法序列,形成统一协调、上下联动、指挥畅通的执法检查网络体系。
(二)全面推进地理空间信息公用平台建设与应用。随着信息化建设进程,结合我州发展实际需要和实际状况,逐步启动城市大比例尺地理空间数据库建设,与“数字甘肃”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保持协调一致。充分利用现代空间信息技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实现栅格资料、矢量资料一体化,实现资料的有效连接、相互叠加和集成应用,实现数据库的无缝漫游、无级缩放、检索查询等,并与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立有机联系,形成集成化的基础地理信息系统,采用地理信息中心提供的地理信息平台,通过部门间的共建共享,最大程度地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促进基础地理信息网络体系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