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以“鄂政发”文件形式制发的规章清理结果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0〕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省的水平,省人民政府对1982年12月至1988年6月期间以“鄂政发”文件形式制发的26件规章(这些规章在当时未以“令”的形式发布,历次规章清理时均未涉及)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决定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主要内容被新的法律或者法规、规章所代替的20件规章,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
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6件规章,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2)
附件:1决定废止的以“鄂政发”文件形式制发的规章目录(20件)
2决定宣布失效的以“鄂政发”文件形式制发的规章目录(6件)
二○一○年二月八日
附件1:
决定废止的以“鄂政发”文件形式制发的规章目录(20件)
序号 文号 规章名称
1 鄂政发〔1982〕150号 湖北省云应地区盐矿资源管理暂行规定
2 鄂政发〔1983〕4号 关于加强消防重点保卫单位管理的暂行规定
3 鄂政发〔1984〕30号 关于对企业节能工作实行奖励的实行办法
4 鄂政发〔1984〕39号 湖北省农村乡镇企业工商税收政策的若干规定
5 鄂政发〔1984〕71号 关于农村拖拉机的管理和经营运输业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6 鄂政发〔1984〕124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各级行政机关处理土地、房产、水利、山林等纠纷的暂行办法
7 鄂政发〔1986〕51号 湖北省乡镇渡口管理办法
8 鄂政发〔1986〕77号 湖北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细则
9 鄂政发〔1986〕81号 湖北省渔业管理暂行办法
10 鄂政发〔1986〕82号 湖北省家畜家禽防疫实施办法
11 鄂政发〔1986〕98号 湖北省专利许可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12 鄂政发〔1986〕120号 湖北省测绘管理办法
13 鄂政发〔1987〕19号 湖北省支援经济不发达老区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14 鄂政发〔1987〕35号 湖北省厂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15 鄂政发〔1987〕50号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16 鄂政发〔1987〕73号 湖北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
17 鄂政发〔1987〕108号 湖北省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18 鄂政发〔1988〕17号 湖北省华侨投资优惠办法
19 鄂政发〔1988〕22号 湖北省图书报刊出版管理暂行规定
20 鄂政发〔1988〕70号 湖北省防汛抗洪责任制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