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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降低民用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费的通知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降低民用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费的通知
(宁价工〔2010〕21号)


各管道燃气经营单位:
  为促进燃气市场发展,切实减轻居民生活负担,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相关收费为企业减负减压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1号)精神,现就降低民用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费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0年1月1日起,民用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费标准(中燃公司除外)由2800元/户降为2600元/户。
  二、民用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费降低后,用户户外地下共用低压管长度若平均每户超出1米的部分,仍按每米800元另行计收。
  三、降低民用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费标准是一项惠民利民政策,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在收费站点按规定做好价格公示,对不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或变相多收费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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