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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下达2009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所需材料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下达2009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所需材料的通知
(吉建保〔2010〕4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房产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做好2009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下达工作,请各市州上报本级项目计划下达所需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2009年棚改项目计划下达请示。

  (二)2009年棚改项目明细表及进展情况说明。

  (三)2009年棚改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四)2009年棚改项目位置图和经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规划平面图(分期实施的项目应予明确标注)。

  二、报送要求

  (一)各地项目计划下达的请示,以建委(建设局)、房产局正规文件报送,附项目明细表。

  (二)相关审批手续按照项目实际进度情况报送,尚未审批完成的可暂不提供。各项审批手续报送复印件即可。

  (三)棚改项目位置图和每个项目规划平面图,一般采用○号或1号图标准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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