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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调整2005-2010年福建省煤炭经营企业地区分布规划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调整2005-2010年福建省煤炭经营企业地区分布规划的通知
(闽经贸能源〔2009〕795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监管部门:
  为适应我省煤炭调运的实际需要,进一步优化布局,经研究,决定在保持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对各市煤炭经营企业分布规划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2005-2010年福建省煤炭经营企业地区分布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5-2010年福建省煤炭经营企业地区分布规划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2005-2010年福建省煤炭经营企业地区分布规划

  单位:个

地区

合计

省直

福州

厦门

泉州

漳州

莆田

龙岩

三明

南平

宁德

数量

批发零售

396

36

67

30

47

17

12

67

67

35

18

型煤加工

154

0

5

0

5

6

8

8

50

45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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