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价局关于3月份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穗价[2010]31号)
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振戎燃气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广州中油洁能燃气有限公司、广州市一汽巴士能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广州联穗能源供应有限公司:
各公司关于制定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的请示收悉。经测算研究,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3月份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最高限价为3.74元/升,自3月4日零时起执行。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企业因此产生的价格倒挂,在今后气价调整中逐步消化。我局将研究建立出租车行业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