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矿种分:砖瓦用页岩矿山企业160个,占矿山企业总数的88.89%;建筑用砂岩、岩盐、天然卤水、矿泉水、膨润土等矿山企业各1家,分别占企业总数的0.56%。
2.按开采规模划分:中型矿山企业1家,占矿山企业总数的0.56%;小型179家,占矿山企业总数的99.44%。
3.按矿业产值划分:砖用页岩矿山企业矿业产值27314万元,占矿业总产值的93.87%;岩盐矿山企业矿业产值1440万元,占矿业总产值的4.95%;天然卤水矿山企业矿业产值189.2万元,占矿业总产值的0.65%;膨润土矿山企业矿业产值120万元,占矿业总产值的0.41 %;矿泉水矿山企业矿业产值33.6万元,占矿业总产值0.12%。
4.按经济性质分:私营矿山企业169家、集体矿山企业5家、有限责任公司4家、股份合作企业2家。
经过近几年的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粘土砖厂实施了关停,对影响城市环境、环境污染严重的砖厂实施收购关闭。经整合后,矿山企业由2003年的400余户下降为2009年底180户,主要矿产资源为砖瓦用页岩和盐卤矿。
目前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矿山企业生产规模小、分散;资源开发科技含量低;乡村少数砂岩开采者无证非法开采行为时有发生。
二、整合基本原则
(一)依据并服从省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坚持以四川省和遂宁市矿产资源规划为依据,与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合理布局,优化配置资源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运作和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作用,建立市场运作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机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制定合理的矿权设置方案。
(三)坚持扶优扶强、推进技术改造、集约高效的原则。通过科学规划,合理调整矿山布局,促进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四)坚持安全开采,保护环境的原则。坚持经济、资源、环境、安全与社会效益协调统一,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有关规定,不断提高矿山生态环境质量。
(五)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规划进行整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按新设置采矿权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登记、颁发各类证照,依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
三、矿产资源整合目标
(一)矿山开发布局明显合理、企业结构明显优化。每个矿区原则上只设置一个采矿权,使矿产资源向开采技术先进、安全生产装备条件好和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优势企业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