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的通知
(龙政办电〔2010〕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当前,全市即将进入春耕备耕大忙阶段,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和我市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1号文件精神,把抓好春季农业生产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春耕备耕各项工作。
一、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中央和省委在连续六年发出1号文件的基础上,今年又发出了强农惠农的第七个1号文件,这些政策含金量高、操作性强、受益面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认真落实政策,要广泛宣传、用足用好政策。当前,要按照省财政厅、农业厅、统计局、物价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闽财建[2010]14号)文件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机制。一是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兑付采取当年补上年的办法,即当年依据上年粮食作物面积兑付补贴。二是继续实行“谁种补谁、多种多补、不种不补”原则,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向种粮大户倾斜,每年各县(市、区)可从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中单独安排种粮大户奖励。三是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规范补贴发放程序。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乡镇、村在每年的12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每个种粮农民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的核实、汇总,并由乡镇将核实、汇总的面积上报县(市、区)农业局、统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农业、统计、财政等相关部门对乡镇上报的数字进行核查。核查后的数字作为资金兑付的依据。2009年粮食播种面积核实工作应在2010年3月底之前完成。
二、层层分解落实粮食生产面积。各地要按照《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龙政办27号)文件要求,把落实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作为春耕备耕的首要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粮食播种面积,尤其是要把全市88万亩早稻种植面积细化分解落实到村到户,落实到每一个田块。要认真落实防止耕地抛荒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利用率,挖掘耕地潜力,优化耕作模式,大力发展间套复种,确保全面完成今年268万亩粮食播种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