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有关区政府及单位要高度重视西山地区绿化工程建设,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任务、制定措施、认真落实,按时完成,确保栽植质量和绿化效果。
(二)认真组织,明确责任
市政府办公厅、市西山办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监督落实;市林业局负责绿化责任区确定,提供技术指导及规划实施方案;市住建委、市国资委、市煤炭局分别负责提供房地产开发、商贸、煤炭重组企业参加义务植树单位名单,组织落实具体绿化任务;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政府会同市林业局做好与企业对接工作,解决绿化造林用地问题,做好义务植树所需水、电等配套服务工作;市交通局负责义务植树绿化区所需道路规划建设;市公安局负责义务植树绿化范围安全保障工作;市监察局负责督查绿化建设中各部门履职情况。
(三)强化宣传,合力推进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作用,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绿化西山,建设宜居太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号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植树造林,营造推进西山地区绿色转型综合整治生态绿化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严抓质量,注重实效
根据西山地区自然环境特点,在规划上精益求精,在苗木上精挑细选,在树种栽植上讲究科学,在施工管护上严格要求,在资金使用上精打细算,确保“种一棵,活一棵,成材一棵”。做到一年一个新台阶,一年一个新变化,一年一个新景观。
(五)加强管护,巩固成果
按照“谁栽植谁管护”原则,全面推行造林绿化管护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责权统一、种管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大后期管护力度,不断巩固扩大造林绿化成果。
(六)加强督查,确保质量
各相关单位要定期督促检查施工进度,确保在规定期限内高效率、高质量完成任务。5月份进行初检,8月份进行阶段性检查,11月份进行全面考核。对工程质量好的绿化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工程质量差、成活率低的绿化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中相互推诿扯皮、消极懈怠的绿化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实行问责。
七、组织保障
成立2010年西山地区绿色转型综合整治生态绿化工程建设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