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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无偿收回莆田长城特种养殖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无偿收回莆田长城特种养殖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莆政土〔2010〕7号)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无偿收回莆田长城特种养殖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局请示》(莆国土资[2009]第30号)及有关报件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无偿收回市政府《关于批准莆田长城特种养殖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征用土地的批复》(莆政[92]土涵字第018号)划拨给莆田长城特种养殖有限公司0.6533公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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