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我市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经市政府同意,成立洛阳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杨 萍(副市长)
副组长:
许新皎(市政府秘书长)
孙海洋(市地震局局长)
蒋 勤(市园林局局长)
成 员:
王月璞(洛浦公园管理处处长)
崔秉林(市地震局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