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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我市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经市政府同意,成立洛阳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杨 萍(副市长)

  副组长:
  许新皎(市政府秘书长)

  孙海洋(市地震局局长)

  蒋 勤(市园林局局长)

  成 员:
  王月璞(洛浦公园管理处处长)

  崔秉林(市地震局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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