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市政府决定成立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沈庆怀(副市长)
副组长:
罗 慧(市长助理)
张耀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明智(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
李跃民(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谷树森(市财政局局长)
赵建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须才(市农业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