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政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芜政办〔2009〕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根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9〕119号)和《芜湖市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县处级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芜市发〔2009〕16号)的部署,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近期组织开展2009年度政风评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政风评议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市政府政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市政风评议办公室负责评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办公大楼一楼,根据工作需要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
二、评议对象
按照各部门相关工作职能,将73个被评议单位分为县区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门、社会事业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五类进行测评。
第一类:县区政府、开发区(9个)
芜湖县政府、繁昌县政府、南陵县政府、镜湖区政府、弋江区政府、鸠江区政府、三山区政府、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
第二类:经济管理部门(13个)
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农委、市粮食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港航局、市重点局。
第三类:综合管理部门(11个)
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事局(编办)、市统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接待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信访局、市信息办、市招标采购中心、市建投公司。
第四类:社会事业部门(17个)
市外侨办、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文化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人防办、市民委(宗教局)、市地方志办、市贸促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档案局(馆)、市广电总台。
第五类:执法监督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23个)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市容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局、人行芜湖市中心支行、芜湖银监分局、市烟草专卖局、芜湖海关、芜湖海事局、芜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统计局芜湖调查队。
三、评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