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商务厅、黑龙江省工商局、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黑龙江省粮食局、黑龙江省交通厅、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当前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物价工作的通知
(黑价明传[2010]2号)
各市(地)物价局、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粮食局、交通局、民政局:
近期,由于一些地方遭遇强降雪、降雨和大风、降温等恶劣天气,蔬菜等部分副食品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按照栗战书省长关于“继续做好两节市场物价监管工作”和杜家毫常务副省长关于“省物价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物价工作”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市场价格工作,缓解主要副食品涨价对群众生活的影响,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密切关注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各级物价、商务、粮食部门要密切跟踪粮、油、肉、蛋、菜、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及时报告供求和价格信息。遭遇强降雪、寒潮等恶劣天气时,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市场供求和价格应急监测,加大监测频次,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对策和建议,为政府调控价格、稳定市场当好参谋和助手。
二、努力保障市场供应。各级粮食、商务部门要加强对粮油等生活必需品供需形势分析,掌握粮油储备和市场动态,加大肉类、食用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货源采购力度,确保市场波动时能够调得动、补得上、供应足。必要时及时投放地方储备粮、油、肉,坚决避免脱销断档现象。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降低物资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
三、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各级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市场价格的监管,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摆在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要适时召开提醒告诫会,引导企业强化价格自律。要加强市场价格检查巡查,以维护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秩序为重点,严厉打击串通涨价、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以次充好、质价不符、变相抬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市场准入、食品安全、特种设备、民生计量、能源类产品、农资产品等质量监管,为广大群众的衣食住行提供质量计量安全保障。各级工商部门把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作为重点环节,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欺行霸市、无证经营、伪造产品产地、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春节前各地物价部门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市场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治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