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落实硬地坪施工管理措施。每个工地出入口、作业区和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大门出入口必须设置阻水沟、车辆清洗坪和污水沉淀池,并配备车辆污泥冲洗水泵,确保净车出场。同时,运输车辆必须密闭、覆盖,严禁车辆超高、超载,抛、撒、滴、漏,车轮带泥上路等现象。
(四)严禁工地污泥、污水、废水乱排放。施工现场应当保持排水系统畅通,严禁污泥、污水、废水随意排放入河或堵塞下水道。工程桩基施工的泥浆要进行三级沉淀后予以排放,禁止直接将工地泥浆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或者河道。泥浆外运要按规定到市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严禁途中偷排、倾倒。
(五)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市政工地、拆迁工地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湿式作业法,建设工地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采取遮盖,洒水等方法控制扬尘污染。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清运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剩余土方,确保工完场清,要及时修补破损路面,确保路面完好。
(六)加强工程运输管理。各建设、施工单位不得雇用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车辆行驶证、无牌照、无准运证手续、无密封措施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进行运输。运输散体流体废弃物渣土物料车辆要到市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线路行驶。
(七)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参建各方主体,要充分利用民工业余学校宣传教育阵地,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环境卫生教育,并张挂警语、宣传图片等,督促作业人员自觉遵守文明施工纪律,杜绝不文明施工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月初)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市(县)、区认真排查本辖区建设工程实际情况,认真梳理分析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文明施工整治工作的目标要求,明确监管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在此基础上,督促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形成人人知晓、个个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1月上旬-2月上旬)
各施工企业要按照文明施工集中整治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按照“谁的建设项目谁负责,总包单位负总责”的原则,总包单位要认真履行总包责任,加大对各分包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力度。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在2010年1月18日前将现场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企业自查情况,全面开展对施工现场的集中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必须要覆盖所有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各建设主管部门于2010年2月8日前将开展文明施工整治工作的情况报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电话及传真:8272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