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生态环保
按照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坚持减量化、生态化、资源化处置原则,从源头控制减少排放,加大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力度,大力发展畜牧业循环经济,努力实现生产与生态的融合统一。
(一)加快养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本着“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的原则,对新建规模化养殖场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生产和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环保要求,保证新建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对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加快标准化改造,配套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提高废弃物的综合处理水平;采取政策引导、龙头带动的办法,引导散养户和小规模养殖场户向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集中,逐步解决养殖规模小、经营单元多、规划不合理的问题,降低面源污染程度。
(二)积极开展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
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针对不同畜禽品种,采取不同的粪污处置方法。牛、羊等草食牲畜粪便和蛋鸡、肉鸡等家禽粪便收集方便、处理简单,可以通过堆肥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小规模养猪场遵照“以地定畜、种养结合”的基本原则,根据养猪场周边土壤的环境容量直接进行消纳。运用生态养殖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引导大规模养猪场通过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厌氧处理、耗氧发酵、沼气工程等无害化处理利用,减少粪污流失所造成的污染。
(三)加强对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鼓励饲料生产企业应用先进的饲料配方和制作技术,提高畜禽对饲料利用转化率,降低畜禽粪便中重金属及氮磷的含量,实现节粮减排、健康养殖。通过生物发酵技术生产有机肥料,提高畜禽粪便的转化利用率。对畜禽粪便等废弃物进行加工利用,减少养殖业污染物排放。
(四)大力发展节粮型畜牧业。积极开发利用农作物秸秆等农副产品资源,走资源节约型畜牧业发展之路。大力发展草食畜禽养殖,通过过腹还田等途径,逐步建立“植物生产---动物转化---微生物还原”的农业循环系统,促进农牧有机结合,实现种植业与养殖业的良性循环,逐步建立以畜牧业为核心的现代农业生态体系。
六、政策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良种繁育、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等畜牧业支撑体系建设,逐步将畜禽良种补贴、动物疫病监测预防控制、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公益性经费支出列入各级财政预算。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代投”等多种形式,支持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区建设。加大产业化扶持力度,采取财政直接补助、参股经营、贷款贴息等方式,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建立生态畜牧业发展激励机制,对开发利用沼液、沼渣和施用有机肥给予补贴。加大对规模养殖企业、畜产品加工企业、饲料兽药企业、物流企业和畜牧专业合作组织等经营主体生产性贷款的金融扶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担保基金、担保公司,为养殖加工龙头企业融资提供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或向社会发行企业债券,募集发展资金;鼓励和吸引多种渠道和多种经济成分从事畜牧业生产加工,形成大型工商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人投资者等各类市场主体构成的多元化投资格局,打造各类生产要素集聚平台,形成全社会各行业共同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格局。
(二)搞好项目建设。
以项目为带动,加快推进畜牧业产业升级。在规模养殖方面,重点发展5000头以上生猪、500头以上奶牛肉牛、100万只以上肉禽和50万只以上蛋鸡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在畜产品精深加工方面组织实施一批重大战略性带动项目,重点提升肉制品、乳制品、蛋品的加工能力和产品竞争力,引领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在畜禽良种繁育方面,建设一批高质量的良种扩繁场和本地原种场,进一步提高良种推广能力,从源头上提高畜产品质量。在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方面,重点搞好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情应急管理、乡镇防疫检疫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显著提升我省对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能力。在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加快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能力等方面的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奶”。在饲草饲料综合开发利用方面,重点推动饲料加工、优质牧草基地和饲草饲料技术研发工程中心建设,确保畜牧业投入品的高效安全。
(三)推动机制创新。
积极探索完善龙头企业与养殖场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广“政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经合组织+养殖场户”等多种形式的畜牧产业化运行模式。创新科技研发推广机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科技水平。创新金融担保机制,探索保单抵押和畜禽圈舍、活体抵押等贷款方式,鼓励支持龙头企业为畜牧业合作组织、养殖场户提供贷款担保。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扶持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完善畜产品市场调控机制,充分发挥国家储备体系和龙头企业两个“蓄水池”的作用,搞好余缺调剂,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加快构建畜牧业政策性保险体系,增强畜牧业抵御市场和自然风险的能力。探索解决畜牧业用地问题,大力发展不破坏耕作层的集约化养殖,引导畜禽养殖向浅山丘陵区、滩涂地、废弃地合理布局,适时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划定畜牧养殖集聚区,为加快畜牧业发展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