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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乳制品及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

  (四)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深入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消费知识,增强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加强正面宣传,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和进展,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政府采取的严厉措施,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关心和重视,赢得社会和公众的理解支持。要科学合理及时发布信息,注重回应舆论关注热点,稳妥开展舆论引导,要通过专项行动对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遵法守法教育,引导企业提高诚信意识,动员全社会参与,营造安全、和谐、喜庆的节日消费氛围。
  (五)落实值班制度,完善应急机制
  各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建立乳制品专项整治期间日报告制度,每日下午5时前将清查进展情况报市食安办(报告内容应包括主要措施、出动检查人次、检查企业数、责令停用或下架产品数量、三聚氰胺抽检情况等)。发现涉嫌问题奶粉案件的,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2小时内将案件情况报告同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接到报告的部门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案件调查处理,在24小时内报送上级相应部门,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要建立春节期间食品安全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部门联络与信息沟通,畅通举报投诉电话,落实首问负责制,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要健全应急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报告,迅速介入,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避免事态扩大。
  请各单位于2月3日中午12时前将受三聚氰胺污染的乳制品清查工作总结和《2008年问题乳粉销毁情况检查表》报市食安办。
  请各单位分别于2月11日和3月10日前将乳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食安办。
  联系人:杨军华,电话:25600379,13632674304,邮箱:yangjh0379@163.com

  附件:2008问题乳粉销毁情况检查表

   2008年发现的受三聚氰胺污染问题乳粉处理情况如下:

检查内容

结果

1.

发现的问题乳粉数量

 

2.

召回和封存的问题乳粉数量

 

3.

销毁或无害化处理的问题乳粉数量

 

4.

未销毁或无害化处理的问题乳粉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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