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春节期间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卫保字〔2010〕2号)
各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市卫生局各直属单位,各三级医院:
现将《北京市卫生局2010年春节期间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北京市卫生局2010年春节期间
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做好市卫生系统2010年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可燃物起火致灾,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北京市卫生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0年2月,在市卫生系统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北京市2010年春节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各单位要在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内“禁放”工作的同时,广泛发动卫生系统干部职工,通过集中清理、定期清理、重点时段随时清理可燃物,最大限度降低因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可燃物起火致灾的可能性,严格控制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消防安全,为卫生系统欢度佳节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重点区域是:一、二、三级医院禁放区域、周边燃放防护带,各单位所属平房区、家属区房前屋后、露天平台等。特别是要及时做好区域内的重点部位、消防通道、建筑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的清理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0年1月底前)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属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组织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做好春节期间的可燃物清理工作。各三级医院和市卫生局各直属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可燃物清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广泛进行动员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清理可燃物阶段(2010年2月)
各单位要进一步巩固“平安国庆”消防安全成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拉网式”清理可燃物行动。全面清理楼梯过道、房前屋后、露天平台和开放式阳台、防盗防护栏内的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垃圾等,对确实无法清理的可燃物要用不燃材料围挡或遮盖,严防烟花爆竹燃放引发可燃物起火。对重点防范部位落实责任区域、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防范措施。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加大对建筑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力度。春节期间要充实值班看守力量,及时清理烟花爆竹残屑,避免由残屑引起火灾。落实严防死守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