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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紧急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紧急通知
(渝安办[2009]88号)


各区县(自治县)安委会办公室:
  今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行动,工作取得成效,全市打击非法生产252起,非法销售779起,非法储存178起,非法运输145起,收缴成品半成品44938件,有效的打击了非法生产经营的嚣张气焰。
  近期,11月4日广西贺州发生一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造成2人死亡,12人受伤,其中13人均系在校小学生;11月21日黑龙江省鹤岗新兴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死亡108人,严重的事故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带来了十分沉痛的教训,再次给我们敲响了安全生产警钟。市政府又发出加强安全生产、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稳定的要求。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也是非法生产经营的高峰期,从统计看我市“打非”工作形势依然严竣,工作任务依然繁重,各地区要立即行动起来,继续采取断然措施,为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确保今冬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广大人民群众欢度2010年元旦、春节、元宵佳节,为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要从建设平安重庆、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正确认识遏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有关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当前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严重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这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安委〔2006〕3号)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08〕28号)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领导、强化纪律、积极开展“打非”工作。烟花爆竹重点产区和非法生产问题突出的地区,要进一步强调区县、乡(镇)两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打非”工作领导有力,做到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经费,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立即组织“地毯式”排查,“铁腕式”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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