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增强领导抓督查的落实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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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国办发〔2008〕120号〕明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是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的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厅(室)要把督促检查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放在突出位置。”为此,要十分明确督查工作是检验办公厅整体工作的重要标志,是衡量办公厅工作层次和水平高低的重要方面。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室)主任要成为政府主要领导抓督查的得力助手,作为督查机构要坚持“重在协助、重在推动”的工作原则,协助厅领导、推动政府各项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此,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督查的工作机制。秘书长、主任要从组织上加强对政务督查工作的领导。根据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随着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办公厅领导及各处室将“强化服务职能,加强督查工作”。因此,要进一步建立以市政府办公厅为核心,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协调配合的,高效灵敏的督查工作体系。这首先要从办公厅(室)内部做起。办公厅(室)内部必须在明确督查责任范围的基础上,按照业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动市政府决策督查和各专项督查的落实到位。各级政府的督查室则要协助秘书长、主任搞好全局性政务督查的筹划、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服务工作,特别是要根据政府主要领导的重点工作,制定督查计划,高效率、快节奏地搞好政府工作部署的落实反馈工作。同时,要协助、推动、指导、协调厅内各处室对其业务范围内(特别是所服务的副市长等领导),各重大事项的落实办理,从而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政府办公厅(室)领导要加强对政务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要健全机制,从组织上加强对政务督查工作的领导。要建立起以市政府办公厅为核心,政府各部门协调配合的,高效灵敏的督查工作体系,首先要从市政府办公厅内部做起。各级政府的督查机构要在牵头协调的位置上,协助领导搞好全局性政务督查的筹划、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要根据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制定督查计划,并直接参与督查活动,高效率、快节奏地搞好政府工作部署的落实反馈工作。同时,要协助、推动办公厅(室)内部各处(科)室对业务范围内的重大事项的落实办理,并能够确保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办公厅(室)内部各处(科)室要加强协作,在明确督查责任范围的基础上,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只有各业务处(科)室团结协作,才能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动本部门本单位督查事项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