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与人文景观是指区域内对人类文明进步具有非常重要贡献的自然景观与人文遗迹等,主要包括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矿山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等。以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矿山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法定范围作为评价空间单元,根据各类自然与人文景观的级别确定其保护的重要性等级,对福建省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的重要性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福建省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重要区域分布格局(图14)如下:
图14 福建省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重要性评价图(略)
极重要区域:主要包括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矿山公园等;总面积16263.2k㎡,占全省陆域总面积的13.4%。
重要区域:主要包括具有特殊保护意义的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地质公园;总面积3844.3k㎡,占全省陆域总面积的3.1%。
比较重要区域:主要为一些具有一定保护价值的市县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总面积1616.2k㎡,占全省陆域总面积的1.2%。
二、生态功能区的划分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安全,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推进福建生态省建设;以全面分析评价和确定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保护区和生态良好区及区间相互关联为重点;做好与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的协调,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按不同空间尺度和不同层次管理要求,进行生态环境功能的地域划分;为因地制宜制定生态保护规划、实施分类指导和分区推进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针,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提供管理信息和管理手段,以便从根本上扭转粗放型经济增长和掠夺性资源开发导致的人为生态破坏,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 区划原则
参照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的原则,根据福建自然环境地域分异规律和自然--社会生态经济过程所制约的生态功能地域分异特征及生态省建设的要求,福建省生态功能区的划分遵循以下原则:
1.区内生态环境结构与生态功能结构的相对一致性和区间生态环境结构与功能结构的差异性原则
由于福建省多山的地形,使生态环境和所影响的社会经济活动以及二者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生态系统及其服务功能往往在近距离内就有很大变化。因此,每一个区均可能包含多种生态功能及多种具体的生态建设项目;而同一种生态功能及相应的同一类生态建设内容又可能在多个区同时出现。另一方面,在中尺度地貌控制下,特别是不断重复的山间盆地景观构成的相似镶嵌体空间结构,又使一定区域内有其特定的不断重复的生态环境结构组合和生态功能结构组合。因此,在生态功能区划中,遵循生态环境和功能结构的区内相似性和区间差异性原则是更合适的做法。
2.自然生态过程与生态--社会经济相互作用过程的共轭性和自然与人文因素并重的原则
福建省的生态功能特征是由自然环境因素和人类社会经济活动长期反复相互作用而形成的,而且在宏观的区域分异上,自然生态区域和社会经济区域是基本一致的;在较小范围内,社会经济作用以不同程度影响和改变自然生态过程,但也是在特定的自然基础上相互作用的。因此在生态功能区划中,应把两个过程的共轭关系作为区域划分的依据。生态省建设首先是为了可持续发展,而社会经济的发展又将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以改善区域的生态环境和功能。因此,生态功能区划不应是纯自然的生态区划,而应贯彻自然与人文因素并重的原则,使功能区的划分与生态省建设的需要相结合。
3.区域相关性和共轭性原则
在福建,地域之间生态过程的关联非常密切。这种密切的关联主要是由两个因素决定的,一是自然空间结构所决定的相对独立完整的水系,构成了水系上下游之间和陆海之间自然生态过程和自然--社会共轭生态作用的关联。二是地貌格局影响和控制交通干线布局以及沿交通干线产业走廊带的形成,在产业走廊带中通过高强度的社会经济活动使区域之间受人类活动较强影响的生态过程和生态功能密切关联。因此。在生态功能区划中要重视和体现区域间生态过程和生态功能的相关性,以适应跨区域的生态环境建设和管理的需要。例如在相似生态环境结构和功能结构的基础上,先按水系流域进行划分,然后再划分生态功能区;或者以产业带为基础划分生态功能区。
4.区域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
福建是一个土地、金属矿产和燃料资源十分短缺的省份。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是福建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但只有把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才能解决资源开发中可能出现的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在生态功能区划中,必须把划分重要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区作为区划的重点之一,提出二者协调的意见,使功能区划成为促进资源合理开发的手段。
5.与海洋功能区划及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相协调原则
海洋功能区划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均已作为政府法律文件发布,因而海域部分的生态功能区划必须与之相协调,重点在于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析确定各海区的主导生态功能,以统筹协调处理海洋功能区划所详细划分的多种类型的海洋功能区之间的关系。
6.保持乡镇地域的相对完整性原则
福建生态环境结构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山间盆地镶嵌体结构。这种结构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社会经济活动及其历史过程,因而,大部分乡镇级行政单元与这种山间盆地的汇水区域相吻合。由于区域的生态环境管理和建设总是要通过一定的行政系统来实现的,因此,充分利用乡级行政单元与基本景观生态单元相吻合这一特点,在区划中尽可能保持乡镇地域的完整性,是科学性和实践性相统一的一条可行的途径。
(三) 区划结果
根据《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的要求,福建省级生态功能区划按3级分区进行划分。第1级区为生态区,第2级区为生态亚区,第3级区为生态功能区。生态区是根据生物气候带的自然分布划分的,全省共划分为2个生态区;生态亚区是在生态区的框架下,根据地貌结构及相应的自然与经济特征划分的,全省共划分为5个生态亚区;生态功能区是在生态区、生态亚区的框架下,突出自然与人的关系,根据福建生态环境特征及其地域分异规律、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和主导生态功能的区域分布,在5个生态亚区下划分107个生态功能区(见附表1、2和附图1、2)。
生态区
1.以中亚热带气候为基带的闽东闽中和闽北闽西生态区。该区陆域面积约97481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总面积80.3%;海域面积6596平方公里。涉及:南平、三明、龙岩、宁德市,以及福州、莆田、泉州、漳州市的部分县(市)。
2.以南亚热带气候为基带的闽东南生态区。该区陆域面积约23919平方公里,占全省19.7%;海域面积16744平方公里。涉及:厦门市,以及福州、莆田、泉州、漳州市的部分县(市)。
生态亚区
1.闽北闽西山地盆谷生态亚区。该区面积5.46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面积的45%,涉及:南平(邵武、武夷山、建阳、顺昌、浦城、光泽、松溪7个县市,建瓯大部分乡镇,政和、延平部分乡镇)、三明(梅列、三元、明溪、清流、宁化、建宁、泰宁、将乐8个县市,永安和沙县的大部分乡镇)、龙岩(永定、长汀、武平,连城和上杭的大部分乡镇,新罗大池镇)、漳州(南靖、平和的部分乡镇)。
2.闽东闽中中低山山原地生态亚区。该区面积3.8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面积的32%,涉及:南平(政和、延平部分乡镇,建瓯迪口镇)、三明(尤溪、大田,永安2个乡镇,沙县湖源乡)、宁德(寿宁、柘荣、屏南、周宁、古田,福鼎、霞浦、福安和蕉城的部分乡镇)、福州(闽清、永泰,闽侯、晋安、连江、罗源的部分乡镇,福清一都镇)、莆田(涵江、仙游部分乡镇)、泉州(德化,永春、安溪的部分乡镇)、漳州(平和、华安、南靖的部分乡镇)、龙岩(漳平、新罗、连城、上杭的部分乡镇)。
3.闽东沿海海岸带与近岸海域生态亚区。该区陆域面积3884.8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面积的3.2%,涉及:宁德(福鼎、霞浦、福安和蕉城的部分乡镇)、福州(罗源、连江的部分乡镇)。海域面积6596平方公里,涉及:福鼎、霞浦、福安、蕉城、罗源、连江所辖的近岸海域(其中连江只包括罗源湾部分)。
4.闽东南西部低山丘陵盆谷地生态亚区。该区面积1.09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面积的9%,涉及:福州(福清大部分乡镇)、莆田(城厢、荔城、涵江、仙游的部分乡镇)、泉州(洛江、南安、永春、安溪的部分乡镇)、漳州(长泰,以及诏安、云霄、漳浦、平和、南靖、华安、龙海、芗城的部分乡镇)、厦门(同安西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