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立翔安隧道收费站的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立翔安隧道收费站的函
(闽政办函〔2010〕22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设立翔安隧道公路收费站的请示》(厦府〔2009〕304号)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在翔安隧道主线YK13+430处设置翔安隧道收费站,独立还贷,自开征之日起收费年限15年。

  翔安隧道收费站的具体开征时间、收费方式及标准等按规定程序另行报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