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盐政发〔2010〕18号)
盐都、亭湖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推动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我市市区房屋建筑中的应用,加强房屋建筑中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管理,促进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物的有机结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
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市区实际,现就加强市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对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和管理工作的认识
太阳能热水系统是一种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技术成熟、经济性好,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对于减少矿物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市市区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较为广泛,在节能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效益,但在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过程中,也存在自行无序安装,造成较多安全隐患、影响市容等问题。因此,加强市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和管理工作十分必要,也非常迫切。各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部门和单位要从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的战略高度重视市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和管理工作。
市区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要坚持积极推广和规范管理并举的方针,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加快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建筑中的应用,扩大覆盖面,提升应用水平,推动传统建筑向节能省地环保型绿色建筑转变。更要注重提高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产品质量和设计、施工、管理水平,着力纠正自行安装、混乱无序、影响城市景观和安全隐患等问题,使市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尽快步入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轨道。
二、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为迅速提升建筑物和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水平,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至2011年,集中利用两年的时间,对市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开展集中整治和规范活动。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和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宾馆、酒店、商业、办公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