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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拉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010年春节、藏历新年期间严格执行有关纪律的公告

中共拉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010年春节、藏历新年期间严格执行有关纪律的公告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2010年春节、藏历新年即将到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相关通知精神,为严肃纪律,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现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明政治纪律。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严明政治纪律的第一责任,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斗争十分坚决、严格遵守“十个决不允许”。
  二、杜绝奢侈浪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自治区、拉萨市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决制止奢靡之风和铺张浪费行为。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敛钱财;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突击花钱和滥发实物;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禁止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同时,各单位要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管理和工作人员行为,安排组织节日期间的工作和生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营造喜庆、祥和、简朴、健康的节日氛围。
  三、规范公车管理。各单位在节日期间必须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禁止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务用车,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借用车辆,严格禁止节日期间公车私用。对违规违纪使用公车的行为,一经发现,市纪委将对涉及人员先免职,对涉及车辆先没收,待节后再进行严肃处理。
  各级党政组织要充分认识严肃节日期间各项纪律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刹住节日期间的各种不正之风。市县两级纪律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组织明察暗访活动,对一些顶风违纪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从重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中共拉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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