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通知
(济政发〔20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南市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五日

  济南市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纲要

  为进一步加快现代林业发展,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尽早实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森林泉城的目标,全面推进省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规划背景
  发展城市森林,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已成为世界城市发展的新潮流。1999年我国开展关注森林活动,2004年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启动国家森林城市评定工作,有力推动了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目前,全国已有6个省会城市及我省威海市等共14个城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我市素有泉城美誉,群泉与森林息息相关,增加森林资源,是保障泉水持续喷涌的重要措施,也是维护泉城风貌的重要手段。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推进森林泉城建设,对于我市实现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应对气候变化、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已具备了一定有利条件:一是各级高度重视城市森林建设,始终把推动林业发展作为改善泉城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在组织保证、制度建设和财力支持上为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全运会和园博会的成功举办,棚户区改造和城乡环境的综合整治,以及林业生态建设成果的积累,为创建工作提供了良好机遇和社会氛围。三是我市拥有山、泉、湖、河兼具的独特自然环境以及气候、土壤、水文等适宜的自然条件,现有40万亩荒山、5万亩疏林地、25万亩宜退耕还林地、22万亩水系宜林地和10万亩需造林绿化的重点风沙区,为创建工作提供了优越的自然基础和可利用土地空间。四是全市经济社会的较快发展,以及低碳和绿色经济的发展需求,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和重要推动力。五是我市作为以泉水为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森林文化与泉水文化相互交融,为创建工作提供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六是我市开展保泉绿化工程、大环境绿化工程、破损山体治理工程、绿色通道建设和造林绿化行动,以及园博园建设和大明湖扩建改造等生态工程建设,为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和管理支撑。
  二、规划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打造森林泉城为目标,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动力,以财政投入为保障,大力开展城市森林建设,“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建成具有济南特色的山、泉、湖、河、城与森林相融合的国家森林城市。
  (二)规划期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规划期为8年,分两期建设:2010~2015年,通过实施城市森林建设各项工程,基本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2016~2017年,进一步提高城市森林建设水平,提升城市环境竞争力。
  (三)规划原则。坚持生态效益优先、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原则;坚持文化引领,延续泉城文脉,突出泉城特色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建设“近自然”森林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分区实施的原则;坚持造林与管护并重、建设与改造并举的原则。
  (四)规划目标。用5至8年的时间,重点实现覆盖率等指标的突破,其他各项生态建设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将我市建设成为国家森林城市:新增有林地面积1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其中,山区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丘陵区达到40%以上,平原区达到20%以上;中心城主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中心城主城区和县城建成区建有多处休闲绿地,满足市民日常休闲游憩需求;道路和水系水岸绿化率均达80%以上,建成湿地恢复与保护区和湿地公园10处,建设完善森林生态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38处。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