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审验工作的通知

  审验采取单位申请,资料审查,现场验收、社会公示等程序。
  (一)单位申请(2010年1月28日至2月8日)。凡上述审验范围内的医疗机构,愿意承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的,于2010年2月8日前,向市卫生局报送《郑州市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见附件)等有关审验材料。逾期不提出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作为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二)材料审查(2010年2月8日至2月12日)。在单位申请基础上,市卫生局成立审验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医疗机构的报送材料进行审验。
  (三)现场验收(时间另行通知)。在材料审查合格基础上,审验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现场查看医疗机构的内部设置、医疗设备、服务流程、环境卫生等基本情况;查看新农合工作的人员配置、工作制度、工作记录、新农合参合农民住院登记本等文件和资料;调取查看医疗机构的处方、病历等医疗文书,同时调查参合农民及家属对医疗机构服务态度的满意情况。
  (四)社会公示。在验收合格基础上,综合各县(市、区)新农合管理部门及参合农民意见建议,通过郑州市卫生信息网向社会公示,时间为一周。
  (五)协议签署。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核发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文件,适时签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协议。
  四、具体要求
  各有关医疗机构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此次审验,积极做好各项审验准备工作,实事求是地提供各种材料。市卫生局审验人员应严格标准,严肃纪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审验工作顺利完成。
  联 系 人:李飞虎 赵金凤
  联系电话:0371-67170823(传真)

  附件:2010年度郑州市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0年度郑州市市级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郑州市卫生局

填 写 说 明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一栏是指医疗机构内部设立的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管理的机构。
  二、“申请内容”一栏由医疗机构填写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意向。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