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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更加果断措施坚决遏制建筑施工事故的紧急通知

  工程总承包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必须严格审查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各级主管部门在日常检查中要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检查作为重点内容,发现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违法行为要坚决停工,并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三、切实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和使用管理工作

  要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塔吊等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顶升、锚固等作业,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承担,参加安(拆)的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拆)作业前2个工作日内要按规定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告知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在安装后及时检测或组织联合验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单位、使用单位要做好日常维护、检查工作,发现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装置损坏、零部件磨损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对损坏进行更换修复,不消除隐患不得投入使用。起重机械检测检验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负责。对不按规定进行安(拆)告知、检测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不及时进行备案和使用登记的,要依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四、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塔吊等起重机械安(拆)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企业要按照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起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要按要求组织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并严格按照论证通过的方案进行施工。

  五、认真落实建设、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

  建设单位要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为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监理单位要严格依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严格对施工企业及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审查,严格各项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和审批,严格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在工程施工的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特别是在进行塔吊安(拆)或顶升、高大模板工程浇筑混凝土、深基坑开挖和支护等危险性作业时要严格实施旁站式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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