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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更加果断措施坚决遏制建筑施工事故的紧急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更加果断措施坚决遏制建筑施工事故的紧急通知
(冀建传真〔2010〕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城管(公用)局,石家庄、保定市园林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近一个时期以来,我省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基坑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频繁发生,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据统计,2009年至今,在塔吊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中共发生事故8起,死亡10人;基坑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共发生坍塌事故6起,死亡12人。尤其是2010年1月24日,由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石家庄北城国际B-10#楼,在进行塔吊顶升作业时,液压系统出现故障,在修理过程中塔身回转支撑以上部分向北倾覆坠地,造成在塔吊上作业的3人死亡,1人受伤。该工程监理单位为河北冀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石家庄盈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塔吊生产厂家为连云港市机械厂,塔吊型号为QTZ80A。该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事故发生后,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做出重要批示和指示。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更加果断措施,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现就做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紧急行动起来,认真做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组织和领导工作。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对在建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安监机构要组织重点检查和督导检查,对本辖区在建工程塔吊等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等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检查要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确保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对拒不进行整改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整改到位的,一律强制停工、停业,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对于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司机、指挥、安(拆)装人员及修理工,人员与证件不符或安(拆)装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要立即清除。工程建设各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吸取“1.24”事故教训,对在建工程中使用的各类起重机械设备,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支护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要全面排查,严防各类伤亡事故发生。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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