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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0〕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教育厅、公安厅、地震局、省政府应急办《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地震局、省政府应急办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意见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掌握应急避险技能,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维护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加强全省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应急疏散演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是关系到全省中小学师生生命安全和千万个家庭幸福的大事。当前,我省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在历年“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带动下,开展了一些卓有成效的教育、演练活动。但是从全省看,还存在认识不够到位、宣传教育不够普及、应急体制不够健全、应急演练不够规范、各地各学校开展不平衡等问题,校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亟需加强。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中小学必须充分认识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切实加强应急疏散演练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规定开齐开全安全教育课程,高中学校也要开设安全教育课程。

  1.宣传内容要务实。要坚持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有关单位征集地震、水灾、火灾、交通、大型集会活动等突发事件应急疏散案例,征集常规事故处置办法,组织有关专家讲解应急疏散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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