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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惠民服务16条活动的通知


  6.实施“心血管疾病患者糖尿病早期干预计划”,开展“冠心病综合管理示范门诊”试点工作,提高心血管疾病患者糖代谢异常的诊断率和早期干预率,改善心血管疾病合并糖尿病患者的生存质量。

  7.开展居民健康素质教育。以“公民健康素养66条”为基本内容,在城乡居民中普及基本健康知识,培养基本健康行为,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力开展以甲型HINI流感、流脑、手足口病、麻疹等为重点内容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防治疾病知识。

  8.落实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实施意见》,对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农牧区孕产妇给予补助。

  9.积极推动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指导医疗保健机构提供规范的婚前保健服务,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

  10. 提高新农合筹资和报销比例。进一步巩固扩大参合人数、提高筹资标准和补偿比例,2010年参合率按常住人口巩固在95%以上,按统计人口达到90%以上,各级政府的补助水平达到每人120元以上,个人缴费达到30元,适当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较2009年提高5~10个百分点。

  11. 大力推行新农合门诊统筹。各盟市卫生部门要加快推进门诊统筹,开展门诊统筹的旗县要达到旗县总数的50%以上,使参合农牧民在享受住院报销的同时,也能享受门诊就医报销,扩大参合农牧民的受益水平。

  12.推行新农合“一证通”制度。参合农牧民在定点级别的医疗机构就诊,出院时,凭借参合证明能够实现即时结算报销。

  13.为农牧民送医、送药、送健康。充分发挥流动医院和巡回医疗车的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卫生技术人员深入农村牧区义诊咨询,把医疗服务送到农牧民家门口。

  14.优化就医流程。各医疗机构要在门诊、住院部显著位置展示就医流程和科室分布示意图,提供分诊、导医服务。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医技科室工作效率,缩短出具检验、检查报告时间。强化急诊急救管理,建立畅通、高效的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医院急诊对急危重症患者抢救迅速规范,有保障患者先救治后付费的制度。

  15.全面加强医患沟通。各医疗机构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将医患沟通纳入诊疗常规,加强医患沟通,努力营造良好、和谐的医患关系。

  16.推行医学检查结果互认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医学检验结果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制度,减轻患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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