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随着我国农业的快速发展,科技作用更加明显,良种地位更加突出,种子管理工作任务更加艰巨。最近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把加快良种培育、做大做强种业作为重大战略举措来抓,农业部决定2010年为种子执法年,通过加强种子管理,确保种子数量安全、质量安全、品种安全和产业安全。为此,省农业厅成立由厅党委书记、厅长毛惠忠为组长的种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把种子管理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的工作纳入重要议程,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梳理和解决种子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担负起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的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建立责任制,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把出现重大种子质量问题列入农业部门考评的一票否决。对种子市场监管不力、不作为或乱作为,导致种子市场秩序混乱,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多措并举,规范管理
1、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管理。一是科学布局种子生产优势基地。按照种子生产区域化、专业化的要求,制定种子生产优势区域规划,引导种子生产企业向种子生产优势区域集中,鼓励建立稳定的生产基地。重点建设赣中、赣南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和赣北棉花、油菜制种基地,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多渠道资金,向种子生产优势区域倾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种子生产能力,确保供种数量和质量安全。二是加强种子生产管理。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把种子生产管理作为确保用种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准确掌握本地当年种子生产的品种、数量和地点,督促企业规范种子生产行为,协助企业解决好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好生产企业与制种农户的关系,营造和谐制种氛围,确保有序竞争。生产企业要严格遵守先领证后生产,将当年种子生产计划及时报送县级种子管理部门备案,要建立种子生产档案,严把安全隔离、亲本来源关和生产技术关,防止因隔离不严、亲本不纯或技术不成熟造成企业责任事故。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杂交种子生产保险制度。三是加强种子收购管理。各级农业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种子收购管理,维护生产企业和制种农户的合法权益,杜绝压级、压价和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联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套购种子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