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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管理工作的意见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管理工作的意见
(赣农字[2010]10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种子管理力度,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种子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是,随着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种子市场放开,经营主体增多,执法难度增大,不规范经营行为和假劣种子坑农害农事件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影响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强种子管理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种子管理工作,维护种子市场正常秩序,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稳步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种子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把握形势,提高认识

  1、发展现代农业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对种子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首要任务。2009年我省粮食总产首次突破200亿公斤,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发展目标,为全省实现“三保”(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这其中良种的贡献功不可没。据农业部统计,良种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由2003年的36%提高到目前的40%。要稳步发展粮食生产,依靠扩大面积增产的潜力有限,主要途径是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单产。良种是农业科技重要载体,加快以良种为核心及其配套技术推广是实现粮食提高单产、增加总产的重要途径。

  2、种业市场全球化对种业发展带来严峻挑战。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种业市场国际化步伐加快。跨国公司拥有雄厚的资本实力和先进的研发能力,在带来资金和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的同时,也对民族种业发展构成了巨大的竞争压力,进而对我国的粮食安全构成潜在威胁。我省种子产业起步较晚、研发能力不强、整体规模不大,注册资金3000万以上的种子企业仅有两家,与外省及跨国种业公司相比差距较大。因此,我省种业必须积极应对,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市场开发能力。

  3、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后种子管理工作面临新情况。我省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实现了种子企业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彻底脱钩,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履行对种子市场依法监管和产业宏观指导,种子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全市场化,种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种子管理工作面临既要确保农业生产用种需求,又要保障企业自主经营的新情况,这就需要各级农业部门加强种子管理,创新管理思路、拓展管理内容、完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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