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命名2009年度北京郊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的通知
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
2009年,郊区各区县按照市新农办、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京新农办函〔2008〕9号)的要求,积极开展生态区(县)、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三级联创”活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经自愿申报、区县审核、专家验收和社会公示后,决定授予门头沟区王平镇等20个镇“北京郊区环境优美乡镇”称号,授予平谷区山东庄镇鱼子山村等237个村“北京郊区生态村”称号。
希望被命名的镇(乡)、村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继续巩固提高创建工作成果,不断深化创建工作内涵。其他镇(乡)、村要以授予称号的镇(乡)、村为榜样,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关于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京新农办函〔2008〕9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任务,站在建设世界城市的高度,锐意进取,继续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为全面推进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率先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做出新的贡献。
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2010年1月20日
2009年度北京郊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名单
一、北京郊区环境优美乡镇(共20个):
海淀区上庄镇;门头沟区王平镇、门头沟区雁翅镇、门头沟区清水镇;房山区琉璃河镇、房山区韩村河镇;通州区于家务乡;顺义区杨镇、顺义区天竺镇、顺义区北务镇、顺义区南彩镇;昌平区南口镇、昌平区十三陵镇、昌平区流村镇;平谷区平谷镇、平谷区金海湖镇、平谷区山东庄镇、平谷区镇罗营镇、平谷区夏各庄镇;怀柔区怀柔镇。
二、北京郊区生态村(共237个):
海淀区(5个):温泉镇温泉村、苏家坨镇梁家园村、上庄镇上庄村、上庄镇常乐村、苏家坨镇徐各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