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关于西宁兰天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等三家机构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关于西宁兰天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等三家机构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青保监复[2009]3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申报兼业代理机构资格的请示》(青太保产发〔2009〕0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西宁兰天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西宁万顺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西宁鹏程票务有限公司三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核准的代理险种范围见附表。

  二、请你公司督促被核准兼业代理机构在1月24日前到青海保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委托领取人应持被核准机构介绍信或委托书以及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你公司要切实履行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在委托兼业代理机构办理保险业务时要严格执行《保险法》、《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保险法律法规。

  此复

  二OO九年一月十五日

  被核准兼业代理资格机构清单

序号

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机构地址

许可证编号

代理险种范围

1

西宁兰天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781446661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解放路44号

63010078144666100

意外伤害保险

2

西宁万顺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75742426X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17号

63010175742426X00

意外伤害保险

3

西宁鹏程票务有限公司

781439584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石坡街19号楼1单元164室

63010478143958400

意外伤害保险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