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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出版物总发行单位等发行企业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一)对不按规定履行审核登记手续的,按《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给予警告、罚款处理。对经书面催告或警告处罚后仍不履行审核登记手续的,取消登记资格,由原发证机关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二)有下列问题之一者,给予缓期登记处理:
  1.经审核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各项发行管理规定行为应予处罚的;
  2.对违规行为隐瞒不报的;
  3.不具备发行机构基本条件的;
  4.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年度核验材料的。
  缓期登记期限视问题轻重程度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缓期登记的单位在缓期登记期间应进行认真整改,在问题得到解决后,写出年度核验申请,经我局审核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缓期登记结束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登记资格,由原发证机关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五、年度核验要求
  (一)各参检单位务必准时报送书面自查报告、年度核验登记表、下载的数据表格及回执等年度核验材料 ,以便我局及时审核并上报总署。
  (二)各单位在网上填写有关数据,务必确保真实准确,不得虚报、漏报、瞒报。
  (三)各参检单位当年如有受表彰或获奖的,请在报送年度核验材料时附奖状或证书复印件。
  (四)年度核验工作由我局出版物发行管理处负责,联系人:余列,联系电话:025-83215975。
  (五)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产业全面调查的部署,各单位在做好年度核验工作的同时,要按照《全省新闻出版产业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产业调查表。产业调查相关要求请登录省新闻出版门户网站查询、下载。

  附件:年度核验登记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年度核验登记表
  省份:                                     单位盖章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地址及邮编

 

单位人数(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及电话

  

总经理姓名

及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

 

经济性质

(划√可多选)

国有或国有控股□   新华书店系统□   外商投资出版物分销□   其他形式□

注册资本(万元)

 

投资总额(万元)

                    (外资企业填写)

单位网址

 

网上销售网址

 

 

股东及投资金额、比例

 

股东名称、投资金额(万元)、投资比例(%)

 

业务信息

企业类型

(划√可多选)

总发行企业□ 批发企业□ 零售企业□ 全国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

网上书店□ 区域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 读者俱乐部□ 外商投资出版物分销企业□

发行员资质

初级发行员   名    中级发行员   名    高级发行员  名

物流中心地址及面积(平方米)

 

 

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书城

书城名称、营业面积(平方米)、地址

  

资产总额(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年应缴税金(含所得税)总额(万元)

 

网点数量(个)

 

按销售环节统计

     项    目

销售额(万元)

销售册数(万册、张、盘)

      批  发

  

      零  售

  

总  计

  

其中网络交易销售额:

其中网络交易销售册数:

按分类销售统计

     项    目

销售额(万元)

销售册数(万册、张、盘)

      图  书

  

      报纸期刊

  

      电子音像

  

      总  计

  

奖罚记录

本年度获奖记录

 

本年度违规记录

 

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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