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出版物总发行单位等发行企业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苏新出行字[2010]6号)
各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总部,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出版物发行单位: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2010年年度核验登记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将我省年度核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核验时间
2010年1月20日至2月28日。
二、年度核验内容
(一)总结检查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发行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无被处罚记录。如存在上述问题应及时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二)按照《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中设立发行机构的条件逐一对照检查,是否符合各项基本条件。
(三)总结企业2009年的经营状况,包括出版物发行品种、数量、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及库存等情况。
三、年度核验程序
(一)请各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按照年度核验内容认真进行自查,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填写年度核验表(附件1)。此次年度核验表与上年相比有较大变化,一些填报项目有所增减,请各经营单位根据总署要求认真填报真实数据。
(二)至新闻出版总署网站(网址:www.gapp.gov.cn)参加网上年度核验,具体方法与上年相同。
(三)在网上年度核验完成后,将网上填报后的完整的数据表格和网上生成的回执下载。
(四)将加盖公章的书面自查报告、年度核验登记表、下载的数据表格及回执等年度核验材料(一式3份,2份报我局,1份由发行单位存档)于2010年2月28 日前报送省新闻出版局政务大厅(地址:省新闻出版局院内;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17:00)。
(五)我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写出审核意见,连同发行单位递交的年度核验材料报送至新闻出版总署。
(六)通过年度核验的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总部,持新闻出版总署批复件到总署印刷发行管理司办理登记手续;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出版物发行单位,持新闻出版总署批复件到我局办理登记手续。
四、年度核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