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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年中国大连烟花爆竹迎春会的通知

  (三)商业喜庆过新年活动
  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委。
  承办单位:相关商业企业。
  保障单位: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
  迎春会期间,开展“购富足安康、送和谐温馨、商业惠民过新年”主题营销活动。全市16家大型商业企业,组织万余种品牌商品,联合开展诚信经营、让利促销、真情回报系列营销活动,举办“购物风景线,年货一条街”特色年货展、绿色食品大联展、“大连之春”服装推广模特表演、“万福登门,福满滨城”真情放送、“花灯满城,阖家团圆”元宵大联展、“年货送上门,温暖送到家”便利服务等活动。参与的企业有综合商场、超市、专业店,并拓展到网上购物、电视购物;组织的商品既包括主副食品、土特产品等民生商品,还包括首饰、家电、家饰等节日商品以及图书、音像等文化商品;活动方式既有打折促销,又有品牌推广,同时举办民族舞蹈、民族器乐、杂技、二人转、武术等表演活动和剪纸、送春联、猜灯谜等民俗文化活动,增强群众的参与性、趣味性和娱乐性,满足市民和游客的购物需求,烘托中国年的喜庆祥和气氛。
  (四)欢乐旅游观光活动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有关区市县政府。
  迎春会期间,市内各大旅游景点优惠向市民开放,以满足市民和中外游客观光休闲度假的需求,并举办以下系列活动:
  一是温泉滑雪节。主要有林海滑雪场“迎新春林海冰雪狂欢节”、欢乐雪世界“高山滑雪对抗赛”;
  二是凯伦温泉、铭湖温泉、成园温泉山庄联合推出迎新春系列活动;
  三是欢乐农家过大年、赶大集购年货、农家春节体验游等活动。
  (五)迎春会闭幕式暨大型元宵焰火晚会
  承办单位:市活动协调指导办。
  保障单位: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建委、市卫生局、市城建局(行政执法局)、市公安消防局、市星海湾管理中心、市供销社、沙河口区政府。
  2月28日(正月十五)19:30在星海广场举行迎春会闭幕式暨大型元宵焰火晚会。在华表广场搭建观礼台,邀请市领导、外商投资企业及社会各界代表参加。闭幕仪式结束后,举行25分钟大型焰火表演。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本届迎春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迎春会组委会设立了综合协调组、活动项目组、安全保卫组、宣传促销组、保障服务组等5个工作机构,各机构负责人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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