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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2010年为市民办15件实事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2010年为市民办15件实事的通知
(大政发[2010]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连市2010年为市民办15件实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四日

大连市2010年为市民办15件实事

  1.实现实名制就业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下。政府出资2000万元,从应届高校毕业生中储备教育、医疗、农技和基层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建设中国(大连)创业者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创业实训1万人次、公共实训2万人次。将城镇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纳入养老保障体系,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出台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解决城乡居民因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无法维持的困难。建立“亿元”慈善基金长效救援机制,帮助部分困难市民解决生活、就医和子女就学的难题。(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3.新建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提高新农合标准,最低筹资标准提高到160元/人以上。落实年人均1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等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启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和配备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4.全面推进“健康家庭促进计划”,落实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程,对计划怀孕夫妇开展孕前风险评估,免费为新婚、待孕和新生育家庭提供优孕优育智能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5.启动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规划,建成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80所。提高养老床位补贴标准,新增高龄、失能贫困老年人保障型养老床位2000张。建设市老年人信息服务中心和养老事业管理信息系统。为城乡9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6.加强对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安排经济适用住房8000户,开工建设500套创业式保障性租赁住房,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实施廉租住房政策救助,实现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
  7.完成农村生态移民搬迁1000户,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30个低收入村。(责任单位:市农委)为全市城乡3000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责任单位: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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